租屋市場中,房客怕碰上惡房東,而房東也害怕遇到奧房客,如何自保,大家都關心。
對租屋族而言,擬訂租賃契約時,雙方最好逐一確認規約要點,一旦發生糾紛時,才不會有理說不清

租屋族自保4招如下:

 1.確認屋主身分:
根據崔媽基金會對租屋糾紛的統計發現,終止租約問題及押租金返還問題,一直高居年度租屋糾紛排行榜的前三名。
崔媽媽基金會執行主秘黃小黛指出,房客千萬不要因為看了房子一時心動,就草率地將幾千元訂金交給自稱是房東的人,也未要求簽收收據,可能被有心人士惡意騙走訂金。

 2.明訂房租押金支付方式:
確定是屋主之後,必須確認房租押金的支付方式,是按月繳、季繳或年繳租金,每次繳租金後,要請房東開收據以示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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